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有哪些

2024-05-06 01:22

1. 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有哪些

一、收款管理及工作流程
1、收取任何款项必须开具收款收据,收取房款时,收款人员要核对成交的房号及面积,审核成交价格及房屋总价。
2、客户有转账的要及时与财务经理确认,经理不在公司时,要及时电话与其联系进行确认是否收到款项。
3、每日将收款的情况与销售秘书核对并编制收款日报表,将收款方式等房屋情况一一列明,上报财务经理。
4、每日收到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或与财务经理交接清楚。
5、机打收据和发票实行登记制度,控制好开具的收据或发票的数量和编号,定期查对未使用的收据或发票,防止短缺、遗失,已使用的收据或发票要装订成册,统计好开具的金额及作废的份数及金额。
二、付款管理及工作流程
1、公司各部门签订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或要采购、制作的物品要交财务备案。
2、财务根据相关领导签字的审批单进行付款,审批单的审批内容要把合同执行情况及工程进度等填写明确,付款的手续必须齐全,收款方名称必须和合同签订名称、资金实收方名称、发票开具方名称一致;特殊情况下不符的,必须由合同签约方既合同收款方出具《收款委托书》,写清原因及责任归属。
3、公司各部门人员报销的费用单据粘贴填写完毕后,先经财务出纳或会计审核,然后再进行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有哪些

2. 财务的管理制度


3. 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1、财务制度亦称“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和标准等的总称。一般由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一定时期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制定。其内容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规则和章程。
如:国家资金的缴拨、企业融资、财务成果分配、工资总额的确定与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专项资金的形成与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企业内部自行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及审批手续、内部结算办法等也是财务制度的内容之一。
2、财务流程是指财务部门为实现财务会计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它包含数据的采集、加工、存储和输出,是连接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桥梁。
因此,财务流程的设计思想、数据采集效率、加工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将直接到管理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此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
目前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你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

扩展资料:
财务制度准则:
财务活动的准则主要包括:发票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劳务收入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会计报告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成本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财务清查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务分析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办法、审计工作基本规定、审计工作程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50余项内部财务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流程

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4. 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财务制度:财务、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名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力事。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必须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财务、会计人员力求稳定,不得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工作。
财务流程大致环节如下: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的区别

一、两者的意思不同:
1、财程的概述财务部门为实务会计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2、财务制度的概述:财务制度亦称“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和标准等的总称。一般由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一定时期的具体...
二、两者的性质不同:
1、财务流程的性质:对公司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的程序。
2、财务制度的性质:一种行为规范。

三、两者的主要内容不同:
1、财务流程的主要内容:包含数据的采集、加工、存储和输出,是连接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桥梁。
2、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规则和章程。

5. 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财务会计、原则问题、财务管理、设施管理和其他事项。
财务管理是指运用管理知识、技能、方法,对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分配进行管理的活动。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
会计是指以资金形式,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连续地反映、监督和参与决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后核算,重在“算”。
一、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财务会计
(一)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四)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五)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二、财务管理制度中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四)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五)报销需自己填写凭证,然后交由财务部。

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6. 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规则
□ 总 则�
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融通资金,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顶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与银行配合,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接受会计指导,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结账日为每月的二十五日。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九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及微机记账,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报送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 支票管理
第二十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指定专人保管。在无正规结算发票或收款收据情况下使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加盖印章、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付款后,支票领用人凭指定负责人审批的正规票据在支票登记簿上注销领用的支票。                                                                                                         如直接结算货款,则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支票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对签发的支票负责催收相应正式票据,对逾月收不到相应票据的,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为该支票领用人办理同类业务,否则出纳人员承担相关后果。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借支公司款项逾月后,财务人员要及时催收,并有权在其工资中全额扣收。�             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每日应填制《资金日报表》,次日报送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出纳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经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作私人借用处理,在工资中扣还,并按逐月欠款金额,每月扣罚5%。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工资计算资料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交劳资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通过,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们负责人审核内容的真实性,会计复核无误后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出纳人员都必须根据有效单据办理。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非会计人员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保留帐外款项或挪用公司款项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违反本条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出纳工作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备用金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支付,出纳员对单据的有效性负责。
第四条 提取备用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五条 公司一切支出,均须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凡单笔现金超过5000元的收款业务,必须在两日内单笔存入银行。
第七条 凡支付往来款业务,须经会计(记账)人员签字核实。
第八条 结算货款超限额支付现金,须总经理在结算票据上注明。
第九条 非临时采购业务,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货款;如需代领,收款单位须盖章授权,授权书随单笔结算票据保存。
第十条 支付款项中,现金及支票必须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单证;银行汇款可以按自制有效的凭据办理。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单证上留下领款人印记,付讫后加盖付讫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直接入库款项:应根据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普通),以及收到货物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办部门同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3.应付款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单据(发票、收款收据),及相关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5.审核者责任:经办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人员对发票的合法性及应付款项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付款的确定性负责;出纳人员对付款凭据的有效性负责。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
2.会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前,应先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效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给出纳人员,并书面报告总经理;出纳人员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的书面报告上签字确认,并按书面报告列明的原因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2.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经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3.开设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处理                                                     4.银行间划款,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列明金额及原因,由总经理签批。                                                          5.美元结汇视同银行间划款处理。                                                                 6.根据银行对账要求,定期及时对账,保存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工资的付款:每月X日以现金(存款)方式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须由经办部门报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四)固定期缴费项目:包括应交税金、电费、电话费、其他年金费用,此类费用经办部门在得知具体金额后,在缴费期限前及时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作出“必须资金支出计划”,报送总经理知晓,可先付款,后补办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税款及费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或短扣、短报、等情况发生致使遭受处罚的,其滞纳金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7.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8.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

 1。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以内的企业融资部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2。严格执行现金库存系统,使日清的目的,确保现金的安全。现金短款的情况下,应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负责。 

 3。不允许使用“白条”将被记录下来。 

 4。不允许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提取现金存款(限额10000元以上)时,需要坐汽车到该公司的两名军官。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保管库密码和密钥。 

 7。现金和有价证券,现金出纳保管库保管和存放个人物品可能无法存储在条目中。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准备接受检查和监督银行和单位领导。 

 9。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实施。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中国银行,申请一个基本的银行账户和二级账户,开立账户和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结算系统,人民银行,中国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作废的银行支票,加盖作废戳记由收银员,保管。 

 4。按照该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支票,银行结算(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信汇,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在除了上述方法,结算,以及其他非使用。 

 5个不同的结算单据从银行获取,及时进行核算。 

 6家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户,帐户分类帐,建立银行存款,银行本票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对账单单独检查。在每季度末银行对帐调节表。 

 7银行出纳员银行调整记录在帐户列表中,必须查明原因,错误更正,不合格账户进行清理,及时通知责任人。帐户不一致造成的,应尽快解决。 

 8预留印章的空白银行支票必须负责实施。由收银员的目的,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逐笔登记,记录,检查。 

 3。需求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销售部门的基础上形成的收入,以确定标准的开放的公司,根据发票由财政部及时准备的会计处理,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与客户之间的收入和应收账款,而销售部门定期检查,检查,以确保双方进行账户一致。 

 2。应收账款管理:各部门形成了公司业务的借款人,的采购借款人部门备用金应在业务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部门备用金清理,每年12月中旬,新老。 

应收应付管理:该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相应的登记簿的和解与相关部门定期对账单的两个双方核对一致。 

。内部牵制:

 1日实施的银行支票和银行预留的印鉴,负责系统

非出纳人员不能处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股票的现金和有价证券季度抽查的时间。 

 4。现金取款不播放系统,允许系统单制单,只能由财政部指定。 
 5。该系统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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